面对科林案判决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企业若想参与欧盟公共采购投标,需积极探索应对策略。
一种可行的途径是在欧盟设立实体并进行实质经营。欧盟法院在科林案中确认,欧盟经营者以及缔约国经营者可适用欧盟法律主张平等待遇。虽然目前欧盟对于欧盟经营者的认定标准尚未完全明确,但《国际采购工具》条例中的 “注册成立地 + 实质性经营” 标准具有参考价值。企业可从多方面考量实质性经营,如业务经营类型,包括设立生产设施、代表办公室、研发中心等;还有业务经营的总量、强度、资本投入、员工数量、客户信息、存续时间、联系地址和缴税情况等。若中国企业在欧盟有较为实质性的经营,便有机会主张欧盟经营者身份参与投标,从而在欧盟法层面获得平等待遇保护。
同时,中国企业要积极关注欧盟公共采购领域的立法和执法趋势。欧盟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对第三国经营者参与公共采购投标的管控。《非欧盟经营者参与欧盟公共采购市场的指引》旨在规范投标价格和产品质量等标准;《国际采购工具》条例授权欧盟委员会调查并对非欧盟国家投标人采取措施;《关于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条例》要求企业申报公共采购项目并审查补贴情况。面对这些变化,中国企业应适时调整公司架构和经营策略。例如,若发现欧盟针对中国企业的调查增多,企业可考虑优化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布局等,以更好地适应欧盟市场规则,提升参与公共采购投标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