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因素的科学设置是实现采购目标、保障公平竞争的基石,而近期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如何优化这一关键环节。
在某学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中,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工厂认证纳入评审因素的做法被财政部门裁定为不合理,根源在于其脱离了采购项目对产品质量的核心需求。这一案例凸显了当前采购实践中部分采购人的通病 —— 对采购需求调研的忽视。采购人常因专业采购人员短缺或责任意识淡薄,在未充分了解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下随意设定评审因素,严重影响采购质效与公平性。
为扭转这一局面,首先采购人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剖析项目特点与需求,确保评审因素精准反映采购本质,紧密关联货物服务质量,杜绝无关因素干扰。其次,建立健全专家论证采购需求机制至关重要。借助政府采购专家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对采购需求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论证,从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多维度把关,提升采购需求的质量与精准度。最后,财政部门应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采购文件中设置隐形壁垒、差别对待供应商等不良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 等有效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