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企的运营管理体系中,采购管理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控制、资源配置以及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而《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采购方式选择,更是成为了央企采购管理的核心关键环节,对企业的采购成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询比采购作为一种重要的非招标采购方式,其核心操作流程是要求至少 3 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同一时间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多个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减少了供应商之间的价格博弈环节,提高了采购效率。在实际应用中,对于一些采购需求相对明确、技术标准相对统一、市场供应较为充足的产品或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能够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例如,在办公用品的采购中,央企可以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快速收集多家供应商的报价,经过简单的评审,如对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即可确定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询比采购时,央企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确界定采购需求、严格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制定清晰明确的评审标准等,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竞价采购则是通过组织 3 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多轮次的公开竞争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这种采购方式的显著特点是能够充分激发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促使他们不断降低成本、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以获取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领域,如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等方面,竞价采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以钢材采购为例,央企可以邀请多家钢材供应商参与竞价,在每一轮报价中,供应商都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成本情况进行调整,经过多轮激烈的竞争,最终央企可以获得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在开展竞价采购过程中,央企需要合理设置竞价规则,包括竞价时间间隔、报价调整幅度限制等,同时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确保竞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价格水平。
谈判采购是同时与 2 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深入的谈判,通过谈判过程中的沟通交流和综合评审来确定成交供应商。这种采购方式适用于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需要供应商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项目。例如,在大型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中,由于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安装调试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央企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详细的谈判,深入了解供应商的技术实力、生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情况,同时也向供应商明确自身的需求和期望。在谈判过程中,央企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方案等进行调整和优化,经过多轮谈判和综合评审后,选择最符合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在实施谈判采购时,央企需要组建专业的谈判团队,团队成员应包括采购专业人员、技术专家、法律专家等,确保谈判过程能够全面、深入地进行,保障企业的利益。
直接采购是与特定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商议,根据商议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非竞争采购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独家供应或紧急采购等特定情形。比如,在某些关键零部件的采购中,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央企就只能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在进行直接采购时,央企虽然无法通过竞争机制降低价格,但可以通过与供应商的深入协商,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争取更多的优惠条件。同时,央企也要加强对直接采购过程的监管,确保采购价格合理、交易公平公正。
总之,央企在采购过程中,应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技术特性、金额规模、紧急程度以及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判断,精准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且,在采购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循相关的采购流程和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有序进行。只有这样,央企才能够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