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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解析政府采购投标中信用记录相关规定及影响
发布时间:2025-01-09
在当前政府采购的复杂生态中,信用记录在投标环节的角色备受瞩目。近期有询问聚焦于投标文件未包含 “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是否会致使投标无效,对此专家给出了明确回应:不会。


从法规层面来看,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划定了清晰界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这其中就涵盖了信用记录。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点,强调采购文件不能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虽可行,但并非必要条件。


进一步探究,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承担起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责任,主要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权威渠道进行。这一举措在保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同时,有效减少了供应商的额外工作负担,成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有力支撑。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供应商在商业信誉和财务制度方面的责任。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在实践中以承诺函的形式体现。若供应商缺失承诺函,资格审查之路将被阻断。而一旦出现供应商承诺与 “信用中国” 实际查询结果相悖的情况,即提供虚假材料,将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严厉处罚机制,面临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等一系列严重后果,违法所得也将被依法没收,情节严重者更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或刑事追责。


综上所述,供应商需精准把握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中的规则,在确保自身信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应对投标流程,避免因信用问题陷入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