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的政府采购实务领域,在政策推进与实践操作中呈现出多面性,各类问题及应对策略值得深入探讨。
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出台是一大亮点,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此方式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产品需具备实质创新。其 “两给两共” 特点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然而知识产权及维权问题也需关注,相关解读为其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受益于扶持政策,但《中小企业声明函》却问题丛生。供应商对政策理解偏差,在行业划分、中小企业定义等方面易出错,导致声明函内容虚假,引发质疑投诉。这不仅损害企业自身利益,也影响政府采购公平性,提高供应商政策理解水平迫在眉睫。
业绩设置在采购中颇具争议,难点在于类似业绩的认定。专家建议明确业绩主体、时间、分值、证明材料及含义,以平衡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考察与避免限制中小企业。合理设置业绩条件,有助于选拔优质供应商,保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
异常低价投标扰乱市场秩序,如部分采购项目中出现极端低价现象。财政部试点工作要求对异常低价投标严格审查,供应商需提供解释材料,评审委员会综合多因素判断合理性。此举措将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公平与财政资金安全。
质疑和投诉是供应商维权手段,但需依法依规进行。供应商应注重策略,同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履行职责,确保质疑投诉处理合法合理。明确供应商投诉权利前提,避免无效投诉,有助于提高采购效率与公信力。
框架协议采购执行问题众多,货物项目响应方式、虚假材料处理等亟待解决。优化需求管理与监督管理措施,可提升框架协议采购规范性,保障采购质量与效率,为政府采购提供更灵活有效的采购模式。
串标陪标问题隐蔽性强,危害巨大。采购人应落实责任,建立审查制度,加强价格与资格审查,地方协同办案机制也应强化。多管齐下,可有效打击串标陪标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与纯洁性。
评审因素设置关乎评审公正科学,不合理设置易引发投诉。遵循相关性、对应性等 7 个原则,能确保评审因素合理有效,促进供应商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