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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从A公司案例看政府采购报价不一致问题
发布时间:2025-03-21
公司参与某大学信息化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后,因开标一览表中总价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引发争议。采购人要求重新招标,A公司质疑,代理机构答复后其仍不满,向财政部门投诉。
对于这种报价不一致情况,要先看招标文件规定。如本案例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多种情形下的算术修正等有明确规定,就应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理。然而在实际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未按要求让A公司澄清、修正和特殊说明,导致后续出现问题,存在评审组织瑕疵。
这凸显了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及后续处理等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评审阶段,专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建立采购评审全程记录留痕机制,客观、公正、审慎地依据投标文件有效响应情况逐项审核计算客观得分,对需要评价的内容详细分析投标响应方案,准确评价打分,避免脱离评分标准随意评分。同时,在评审结果汇总后至报告签署前,要认真组织复核工作,复核资格性审查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等多种可能问题,对于评分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情况,让相关评审人员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及时纠正错误。此外,监督检查工作也至关重要,要重点监督评审委员会成员是否依法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影响其独立评审的言行,关注评审专家评审期间的多种问题,防止出现不良情况,监督项目人员是否守规守纪,压紧压实现场各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