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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财政性资金与自有资金管理差异决定的监督边界
发布时间:2025-04-30
财政性资金与自有资金在管理上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深刻影响着采购活动中财政监督边界的划定。
财政性资金管理以严格著称,体现在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方面。在使用前,政府部门和单位需精心编制详细预算方案,如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都要编制部门预算,明确资金使用项目和金额,且该方案需经过层层严格审批才能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既定预算开支,年末还要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以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同时,财政性资金受到众多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决算等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相比之下,企业自有资金采购活动,如某市电信集团下属国有公司的信息化服务项目采购,由于资金性质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且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财政部门对其不具备监督管理权限。
这种管理差异使得财政监督边界清晰可见。对于财政性资金采购,财政部门依据严格的法规和管理流程进行全面监督;而企业自有资金采购,在一般情况下,财政部门不参与监督,企业主要依据自身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市场规则开展采购活动。明确这种差异,对于合理界定财政监督职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采购行为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