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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坚持从严管理 规范招标投标各当事人行为
发布时间:2024-05-22
招标投标是各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活动,而他们的行为直接决定着招标投标的质量,影响着招标投标的声誉。严格规范各当事人的行为,有助于招标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程序。《意见》要求,招标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这在一定程度上将评审权还权于招标人,让招标人对评审结论有了全面的知情和审查权,也做到了权责对等。
  二是实行禁业管理。长期以来,一些招标代理机构无视法律的尊严,参与恶意围标串标活动,严重扰乱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意见》提出,“对严重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实行行业禁入。”笔者认为,此举能有效地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三是实行终身负责制。因为评标委员会是一个临时性组织,所以一些评标专家并未认真地履行职责,有些专家甚至参与围标串标。《意见》提出,“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这意味着评标专家不仅要在评标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且要遵守职业操守,对自己的评标行为负责。
  四是要求国有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意见》专门要求“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即要求国有企业在组织和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率先垂范,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