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现在政府采购已经建立了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些高校举办的各类竞赛,多为厂商主办,高校等部门为获得较好成绩,需采购相应厂商的产品用于训练等,导致采购文件内设置的采购产品参数等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从而极易导致围标、串标。在部分项目中,甚至存在厂商与采购人在项目方案征集之前就“沟通”好,确定产品参数的情形,导致政府采购程序流于形式,围标、串标情形频发。因此应建立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需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对参数设置是否排他、是否存在指向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并鼓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产品参数、评标办法等进行公示,接受相关主体监督,优化产品参数设置及评标办法,将矛盾前置化解。
加强招标采购法律宣传工作。在本案调查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涉案人员对几家公司联合协商投标行为所产生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不清楚,认为此行为是行业领域内惯例做法,法律意识淡薄。
提升协同机制建设工作。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与公安机关沟通十余次,就案件分析研判,办案思路,调查处罚等进行充分交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案件侦破工作。因此应推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业执法部门建立案件协同办理机制,形成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