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事关营商环境优化。近年来,各地着力抓细抓实信息公开,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以三大抓手推进信息公开。一是抓组织。对市州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列为重要评价指标。通过评价引领,推动市州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均衡性。
二是抓创新。信息公开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需要信息化创新。各市州在推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中,从制度到机制、从管理到环境、从线下到线上,创新成果亮点纷呈。比如,长沙市和常德市推行全流程“一网通办”、“不见面”开标、开评标全过程实时监控、失信联合惩戒、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供应商履约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等多项措施。这些便企惠企措施涵盖了需求管理、采购活动、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又如,湖南省本级通过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来调整接口,打造信息传输通道,实现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信息的互通,以及所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进场交易、电子开标、电子评审。
三是抓宣传。充分利用党媒红网优势,开设政府采购频道,设立政府采购宣传专栏,专题宣传和推介各地各单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金点子”和“硬措施”。
——以三个对标完善信息公开。一是对标问题,完善平台监管。认真梳理和对照往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的失分点,并对其进行研究整改。针对信息发布存在的不足,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完善发布机制。将当地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明确为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一站式”信息聚合和检索平台,确保所有依法应当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在该网发布,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其二,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使用自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市县,通过数据对接方式,将所有依法应当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实时推送至当地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并统一公开,实现对市县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动态监管。
二是对标上位精神,健全制度体系。应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制度建设作为补漏洞、强短板、管长远的根本之策。比如,湖南省自2015年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以来,已陆续印发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指导性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化文本20余项,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部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运行。
三是对标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政府采购透明度的提升需要落实落细在一个个具体项目上,必须不断强化预算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在推进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方面,应明确要求预算单位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内控要点抓好落实。同时,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日常监督和业务培训方面,应坚持全面抓、持续抓,久久为功。
——以三大考评抓实信息公开。一是考评日常监管。对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评价,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权重最大的分配因素,从而压实市州政府采购监管责任,引导市州重视和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化公开工作。同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年度市州监管工作评价情况作为监管业务经费分配依据。
二是考评营商环境。以评价为契机,针对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的薄弱环节,从设置评价指标、提高占比权重、抽取政府采购项目切入,加大对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同时,按照市县区不少于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原则,在全省抽查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对所有县市区考核评价全覆盖。通过评价引领,推动省、市、县三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
三是考评绩效管理。对省直主管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评价,综合信息公开、采购政策、采购进度和投诉举报等事项,完善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