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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是否属于标准统一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笔者发现,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中,“重点支持14个领域和方向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包括“8.服务业领域:物业等民生领域”。可以看出,将物业管理标准制定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但目前,物业管理服务并无国家标准。
  另外,部分省市由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编制的地方标准,以“物业服务规范、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等名称对外公布,内容大多包括“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内容,并将服务级别设定为1级到5级不等,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不过,类似地方标准几乎都限定为“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