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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非招标采购中报价信息的保密边界与实践准则
发布时间:2025-08-04


在政府采购的多样方式中,非招标采购(如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的操作规范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其中,供应商报价信息的披露时机,常因不同操作习惯引发争议,也暗藏着影响采购公平性的风险。


现实中,不少操作场景存在这样的现象:在非招标采购项目的关键节点,比如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或完成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时,部分平台或代理机构会通过系统公示、现场宣读等方式,向所有合格供应商公开全部参与方的报价。这种看似追求 “透明” 的做法,实则容易引发一系列问题。


一方面,供应商若根据公开的报价自行判断排名,一旦与最终评审结果出现偏差,极易产生困惑与不满,进而启动询问、质疑甚至投诉程序。这不仅会耗费采购方与监管部门的大量精力,严重时可能导致采购流程中断,更会削弱供应商对采购公平性的信任。另一方面,若首次采购未能成功而需重新组织,已获知上轮竞争对手报价的供应商,可能出现串通报价或恶意压价等行为,破坏正常竞争秩序,最终影响采购质量与效率。


事实上,非招标采购中,保密才是贯穿始终的核心原则,而非无边界的 “透明”。从法律层面看,相关规定对这一原则有着明确支撑。《政府采购法》中就明确指出,谈判各方不得泄露与谈判相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等信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强调,评审专家需对评审情况及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价格信息显然在此范畴之内。


专门规范非招标采购的法规同样强化了保密要求。例如,针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办法中明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审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进行,这是操作的底线准则。同时,相关条款也明确了评审人员及相关方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与商业秘密,若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那么,供应商的报价究竟属于何种性质?从评审角度看,在非招标采购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而响应文件本身就是评审的直接依据,属于需严格保密的评审信息。从商业属性来看,报价直接关联供应商的成本、利润与竞争策略,具有显著商业价值;供应商提交报价时通常采取密封或加密等保密措施,且在评审结果公布前,这些信息并不为包括其他供应商在内的公众所知晓,完全符合商业秘密 “不为公众知悉、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的核心特征。


因此,在非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结束前披露供应商报价,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违背了评审保密的基本要求,容易引发各类风险。为规范操作,可从三方面着力:


一是完善规则与平台建设。建议在相关法规修订或细则制定中,明确禁止在非招标采购评审结束前向供应商泄露彼此报价,消除操作中的模糊空间。采购方在选择或监督电子交易平台时,应重点核查并督促平台关闭评审结束前展示其他供应商报价的功能,确保平台设计严守保密原则。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采购人与代理机构需严格遵守规定,在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告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电子、书面张贴等)披露供应商报价。同时,加强对采购从业人员与评审专家的法规培训,确保其深刻理解并落实全流程保密要求;在委托协议与采购文件中,应明确写入报价保密的条款,并在项目关键环节向供应商重申保密规定及法律依据,争取理解与配合。


三是保障结果公开的规范性。评审结束后,需严格执行结果公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完整地公布成交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及成交金额),以保障供应商的知情权与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唯有做到过程保密与结果公开的有机统一,才能真正维护非招标采购的公平与效率。


非招标采购的规范操作,本质上是在程序严谨性与结果公正性之间寻求平衡。严守报价信息的保密边界,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