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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News & policy
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环节,中标人因为报价过低而降低项目质量
发布时间:2024-10-18
笔者发现,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环节,中标人因为报价过低而降低项目质量,甚至拒绝履行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给采购人日常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如有的供应商为谋取中标,可能会罔顾项目实际情况,试探性地报出极低的报价,甚至会出现投标报价不能覆盖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服务人员薪酬的情况。
  另外,最低评标价法可能无法满足医院等特定单位的工作需求。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资源投入力度,不少地区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院区面积也在不断扩大,需投入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较多,对物业企业的管理调度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经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一般医院的物业服务,均包含医疗垃圾的处理,物业服务单位是否有医疗垃圾处理经验,对医院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医院需要考察投标单位是否具备医疗垃圾处理能力,是否准确把握了在医院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是否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突发情况制定了工作预案。因此,需要供应商能够履行相关职责。
  此外,还可能对采购单位提升后勤管理工作效率有影响。根据财政部2022年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物业管理服务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在实务操作中,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开展后勤管理工作时,可能还需要采购保安服务、食堂餐饮服务、一般会议服务等内容。从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角度,采购单位一般是将上述服务统一纳入到物业管理服务中进行采购。
  若将上述服务作为一个整体采购,选择最低评标价法作为评标方法,那些对最低评标价法存在疑虑的采购人,可能会选择以多个项目或一个项目多个分包的方式进行采购,从而在物业服务之外的项目或分包中,使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这就带来两个问题:一是采购成本的提升。多项目或多分包采购可能导致采购周期的延长、供应商投标成本和评审费用的增加;二是管理成本的提升。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多个分包的中标人可能各不相同,这将给采购人的后勤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