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是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在预算管理全流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中央部门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的流程编制,“上”是部门上报预算给财政部门和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是预算信息向上流动;“下”是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预算修改意见,并将人大最终批准的预算批复传达给部门,是预算信息的向下流动。从政府预算项目到政府采购计划,再到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是项目由庞杂、粗略到具体,分解、细化再组合的过程,也是资金循序渐进推动落实的途径。
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政府预算编制以项目库项目为基本管理单元和依据,以“资金跟着项目走”为理念,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财政按照经济科目每大类下的“其他支出”尽量不超过30%的兜底进行审核后,再由计财部门下达项目批复到计划备案单位。
政府采购计划采用备案管理,即各预算单位按内控职能分工,采用单位备案计划(二级)或部门备案计划(本级),分别设经办岗和审核岗。计划备案单位依据“二上”项目批复以及控制数,并结合本单位往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将项目进行规划,细化为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应编尽编”。“二下”是财政部门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指标(表明预算资金已落实),按品目导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计划即成为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在项目实施时,采购实施部门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找到相对应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具体形式为品目),然后在预算名称和预留情况调整模块,按照计财部门预算批复具体项目名称,冠名实施采购。至此,政府采购便贯穿整个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和模块,再经过委托代理、合同备案、合同支付、履约验收、信息统计、绩效考核等环节,形成顺向逐级控制和逆向如实反馈的完整管理闭环。